引以为戒!我区一村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山火被处罚
发布时间:
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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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中午,狮子街道接到火情报警,称狮子街道朗山村村民李某某在自建房落成之际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发山林火灾。经过各方救援力量不懈努力,大火被扑灭。
经调查,起火的原因是村民李某某,于2022年10月3日上午在朗山村自建房落成之际,私自燃放烟花爆竹,并未及时扑灭零星火花,不慎引发山林火灾。10月4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起火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经调查鉴定,造成较大影响。狮子街道办事处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柴桑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并责令其公开向社会作出道歉。
此次事故的发生,李某某表示十分懊悔和非常自责。并保证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确保以后类似的错误不再发生。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火灾防范切不可掉以轻心,要严格遵守《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柴桑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相关规定,严禁在野外用火焚烧杂树杂草、焚烧秸秆等行为。我区将加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守住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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