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能动司法解企忧
柴桑法院网讯 近日,柴桑区法院民事庭团队万新成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高效化解纠纷,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26日,被告与九江市某小学签订了《5GMR智慧教育系统设备及其服务合同》,同年9月29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采购合同,约定了采购5GMR智慧教育系统设备及服务内容、货款总价及支付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黄某某为被告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为被告实际控制人,也是本项目合同签字人。原告于2021年12月29日开具1,651,871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签收并提供签收单。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所有设备,被告于2022年10月17日出具的签收单。根据交付证据,原告已经交付完成总价值为3,130,000元的全部设备和软件服务。被告分5次共支付了1,600,000元,黄某某个人支付了50,000元,总计1,650,000元。原告于2023年5月4日致函被告要求支付剩余货款1,580,000元,但至今未收到货款。原告多次派员与被告方沟通要求支付欠款,均未成功。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审理情况】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原、被告知前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被告未及时付款的主要原因系案涉工程的业主方还未拨付相关工程款,被告并表示愿意支付工程款,希望原告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为帮助原、被告重新搭建信任桥梁,同时也考虑到被告目前资金紧张,若一判了之,在执行过程中,企业将会面临更大的困境,承办法官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从有利于企业经营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耐心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企业良性发展对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贡献了重要的力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关系企业的发展,更关乎社会民生的稳定。本案中,法院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耐心疏导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为被告方争取相应的缓冲时间,也维护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