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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企业信用基础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22-06-13    来源: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任务,要求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对参与市场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依法加强信用建设。企业是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主体,只有破解企业信用难点、堵点、痛点,从根本上夯实企业信用基础,才能整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破解企业信用风险。一是完善企业信用体系的内部制度设计,有序保障诚信经营。根据法律政策、诚信文化、企业特色等,制定适合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并纳入到公司章程之中,使企业信用管理逐步走向系统化和专业化。在公司章程中,科学规定诚信建设、品牌信用建设、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以及“信用+”业务,树立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企业形象。二是协同企业内各部门整合信用建设,有力推进诚信经营。构建协同发展的信用建设综合管理部门,及时关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主动应用信用报告。三是建立个人和企业信用档案,有效倒逼诚信经营。法务部门合理规定信用档案内容,建立主动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重点记录经营行为的类型、频次、时间、产品价值、对社会的影响程度,以及职工的工作履职情况、品行道德等。

——维护企业信用生态。诚信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充分调动各类主体自身积极性、创造性与能动性,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才能涵养好企业信用生态之源头活水,使“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长效机制能得以建立。一是努力营造良好国内信用环境,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利用大数据与云计算确保数据安全,筑牢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严格规定企业的信用信息跨境责任,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防止信息外流损害国家安全。重点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加强国际双向投资及对外合作信用建设。二是全力打造社会诚信样板,彰显信用文化软实力。政府可公示信用法规、举办企业分享会、邀请专家解读、加大报道力度与设置宣传牌,企业可制作企业形象片与产品专业片、加强员工的情感诚信、法制诚信和伦理诚信建设、发挥诚信企业家的示范作用、引进诚信专业人才与建立诚信经营激励机制,行业协会可建立行业内信用承诺与社会公开制度、加强与信用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推进企业信用认证和信用评级工作。三是加强信用企业基层党建,努力实现以党建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科学的企业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建立健全企业惩防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风建设与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增强诚信意识,把好财经纪律关,规范经营活动,争当诚信模范。

——系统治理企业失信。心有所信,方能远行。政府需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发挥自身对征信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与示范引领作用,从而系统治理企业失信难题。一是增强市场行政管理力度,以监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征信市场。市场监管部门需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完善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制度、企业诚信承诺制度以及信用信息自愿注册制度。重点履行信用信息收集、处理、共享、公示公开职责;重点规范关键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挖掘信用报告的多重价值,培育社会化、市场化的专业征信公司;增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工作合力,依法规范企业主体违法行为。二是健全企业失信惩戒制度,以惩处推动征信市场健康发展。抓住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把握时间节点,健全有效、约束力强的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结合失信行为的社会影响和情节性质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失信信息公示期。深入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失信惩戒措施,督促失信企业限期整改。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对于信用难以恢复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三是健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以制度保障征信市场健康发展。将年度报告信用修复次数、违反守信承诺次数、修复惩戒次数等指标,纳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设置严密的修复程序,保障审核的客观性、准确性与规范性。完善层次鲜明的信用修复路径。建立协同联动、一网通办、绿色通道等完善信用修复流程,降低信用恢复成本。

(作者:陈炜 张雪靖,作者分别系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廉政法治研究所研究人员)